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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案编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4-05-22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教案是体现教师对课堂教学总体设计和组织安排的一种实用教学文书,是教师实施教学的基本依据,是保证课程教学质量的基本前提。教案的规范化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规范对教案的管理,根据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管理要点》,制定此教案编写规范。

一、教案编写的基本原则

(一)教案编写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在深入钻研教材和了解学生实际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学术修养、教学经验,编写符合个人教学风格的个性化教案。

(二)以章节或一次课堂教学为单元撰写教案。

(三)教学目的明确,重点、难点突出,紧扣教学大纲,切合教材和学生实际。

(四)教学环节安排合理紧凑,对课堂教学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五)既能体现传授知识的科学性、系统性,又能体现教学方法的灵活性,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

(六)内容应不断充实完善,充分体现教学改革的思想,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七)讲稿不等同于教案。教案是课堂教学的总体和概要设计,讲稿是在教案基础上细化后形成的授课主要材料,讲稿不能替代教案。

(八)教案的编写在章节表述、学时安排、授课内容、方式方法等方面与“授课计划”一致。

二、教案编写的格式及填写说明

我院的教案由教案封面、教案首页、教学过程三个部分构成。在符合教案基本规定的前提下,各系(校区)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和课程特点,保持一定的灵活性,但系内必须统一格式。

(一)教案封面。教案封面包含授课学期、课程名称、授课对象、教材名称、授课教师姓名及职称等信息,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二)教案首页。教案首页包括授课题目、授课形式、授课时间、授课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主要教学媒体、有关本内容的新进展、主要参考资料或相关网站、系(教研室)审查意见、课后体会等。教案首页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各部分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说明:

1.授课题目:指一个教学内容(单元)或一次课的章、节题目。

2.授课形式:指课程实施的具体形式,如讲授、双语讲授、实验、见习、讨论等。

3.授课时间:按课表确定的时间填写。

4.授课学时:按授课计划确定的学时数填写。

5.教学目的与要求:指本次课的教学目标和预期达到的效果。

6.基本内容:以教学大纲为主,结合对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的研析,确定的课程教学知识信息的总和。

7.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指教学大纲的重点内容或本次课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教学难点指本次课学习过程中,学生难易理解或容易产生错误的知识点。

8.主要教学媒体:指教学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投影仪、实物、教学模型、挂图、音像等教具。

9.有关本内容的新进展:指本内容的最新科研成果,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10.主要参考资料或相关网站:指提供给学生课后扩大知识面的相关资料。

11.系(教研室)审查意见:在开课前,教研室主任必须对教案是否达标、是否同意执行提出意见并签名。

12.课后分析:本次课程实施后,针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效果,写出课后体会和改进意见,为优化今后的教案设计提供宝贵经验。课后分析的内容有:教材重点难点处理的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进,举例的改进,环节安排的改进,习题与思考题的量与质的改进等。

(三)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是教师为了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而制定的具体的教学步骤和措施,是整个教案的核心和主体。教学过程的主要内容有:如何与前面所学知识的衔接、讲解哪些内容、采用的方法、提出哪些启发性问题、教具的应用、归纳总结、课后作业(思考题)、各个教学步骤的时间安排等。编写教学过程要做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设计合理、衔接紧密。教学过程部分可按照本文件提供的格式书写,各单位也可根据学科教学的特点自行规定格式,但必须以系(教研室)为单位统一格式,同时必须包含上述的主要内容。

三、教案的管理

(一)只要教学大纲没有再修订,需要每学期根据教学安排作相应调整;讲稿(或讲课提纲)作为教案的组成部分,内容往往较多,应根据学科的发展以及该学期上课的实际效果,进行一些必要的更新和修改。教师必须按本规范一轮课书写一份纸质教案。

(二)课件在教师授课、助教、助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等各方面发挥巨大作用,课件的质量对教学效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制作Powerpoint演示文稿或多媒体课件。课件制作要求:

1.文字、声音、图形、图像、动画等信息的处理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激发并保持学生的兴趣;

2.必须与教学内容有机整合,注意教学过程的交互性。

3.以纸质教案为主体,电子教案是辅助教学媒介。电子教案不能代替纸质教案。(Word文档编制的教案不属于电子教案。电子教案必须是由Powerpoint开发的教学内容演示文稿或其他带有课件的教案。)

4.公共课任课教师的教案由所在系(校区)进行统一管理。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教案不得相同。

5.各系部要定期检查教师教案,对新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学院将随时抽查教师教案,对没有教案或教案不合格者予以处理。

6.每学期末,每位教师应将教案(纸质教案和电子文档)上交所在系(教研室),经系(教研室)审核后进行评估,对优秀教案进行奖励。

7.教案与课程授课计划的档案管理,统一由系(校区)管理,课程授课计划置于教案前,一门课程为一卷,同一学期的课程授课计划和教案案卷排放一起。课程授课计划和教案一般保存5年。

8.本规定自2007/2008学年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四、教案书写要求

在Word下排A4纸,封面大标题用楷体小初号加粗,项目用楷体小三号加粗;首页及教学过程表格题目用楷体小二号加粗,表格内项目用楷体小四号加粗。表格内容一级标题用楷体四号加粗,内容用四号楷体。

手写教案一律使用(蓝黑、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