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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师德师风规范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7-2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和改进学院师德建设,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精神,结合《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师德规范实施细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引导全体教职工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立健全学院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学校师德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

二、师德规范要求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

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亊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

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迚学生全面

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

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

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

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三、考核办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考核结果确定为季度效能考核最低档,情节严重者,依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8)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

(9)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扰乱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10)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

(11)无故旷教或无故拒不接受学院分配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影响恶劣;

(12)对学生安全工作不负责任,或侮辱体罚学生,影响恶劣;

(13)不及时处理或向组织反映工作过程中所发现的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后果;

(14)无团结协作精神,个人主义膨胀,争名夺利,在同事中影响恶劣,或给学校及学院工作造成较大损失;

(15)参与赌博、打架斗殴、损坏公物、破坏环境、生活作风不良的行为,造成较坏影响;

(16)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