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保密制度》的要求,结合我二级学院工作实际,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防止一切刺探、窃取党和国家秘密的犯罪活动,防止师生员工泄露或遗失党和国家秘密,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党和国家秘密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我二级学院每一名工作人员和学生的职责和义务。
(二)保守党和国家秘密必须贯彻组织健全、人员可靠、积极防范的方针。
(三)二级学院保密工作应遵守既便利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又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原则。
(四)二级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和一切来校参观、培训、工作的人员都适用本细则。
二、保密范围
(一)党总支、院长办公室工作保密事项
(1)未公布的学校统计资料、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
(3)向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人报告的教职工和学生思想动态信息;
(4)学校领导班子的述职报告;
(5)尚未公开的科研、教研、教学改革方案;
(6)向上级领导报告的反映学校有关问题的文字材料;
(7)反映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意见和建议的调研报告;
(8)上级领导机关发来的文件、秘密文件、内部刊物、内部资料;
(9)学校内部形成的文件和文字材料;
(10)各种会议记录;
(11)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和文字材料。
(二)组织工作保密事项
(1)未公布的领导班子换届或人事聘用、调整意见、方案;
(2)领导档案中未经批准不得公开的内容。
(3)中层干部及其以下干部档案;
(4)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议中涉及对上级的意见,或对本部门领导班子及其工作评价有争议的问题记录和专题报告;
(5)关于干部任免的考察材料,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干部的资料,讨论干部任免的会议纪录等;
(6)党员和干部的举报、控告、申诉材料等。
(7)上级机关发来的秘密文件、内部刊物、内部资料等;
(8)各种重要会议的记录、原始资料等。
(三)人事工作保密事项
(1)尚未公布的工资、人事、职位职称工作的计划、方案和政策;
(2)尚未出台的事业单位人员的离休、退休、退职政策;
(3)尚未出台的机构改革方案及编制调整方案;
(4)人事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事项。
(四)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保密事项
(1)检举揭发领导干部或中层领导班子成员中的重要问题的有关事项;
(2)未公布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查处的重要违纪案件的具体案情。
(3)在学校范围有重大影响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或审计调查结果;
(五)保卫工作保密事项
(1)有一定价值的办公、实验、实训设备和货币的存放地点、数量、守护运送的安全措施。
(2)调查和处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件,事件的综合情况。
(3)重要的检举揭发材料和人员的姓名,住址以及可能危害其安全的有关情况。
(4)学校承办重要会议所制定的保卫工作方案;
(5)对于划定的校内重点要害部位,以及建立的相关档案;
(6)在特定时期收集的反映学校师生思想动态的信息;
(7)学校防盗报警装置的设置布置情况。
(六)共青团工作保密事项
(1)未经上级行政部门批准的共青团干部任免及变动情况;
(2)行政部门对共青团工作不宜公开的重要指示和任务;
(3)共青团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保密事项。
(七)学生工作保密事项
(1)较大范围学潮的防范预案、处理措施及综合情况;
(2)反映学生思想动态的调研报告;
(3)对学生进行违纪处理的相关材料。
(八)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保密事项
(1)学校国有资产的相关数据及统计资料;
(2)上级有关国有资产工作的文件、批复;
(3)学校有关国有资产工作的请示、报告;
(4)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报告及经费分配方案;
(5)仪器设备订购合同。
(九)财务工作保密事项
(1)年度部门财务预算
(2)计算机内存储的财务数据;
(3)职工工资、津贴、公积金等数据;
(十)科研工作保密事项
(1)未公开的各级行政部门科技计划项目的推荐、申报、研制等相关工作过程;
(2)网上申报、评审科技项目及相关事宜;
(3)有关科技工作的统计、调查、分析及预测;
(4)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合同等与科学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十一)教学工作秘密事项
(1)各级各类的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1)负责组织的各种考试、竞赛的试卷和评分标准;
(2)学生成绩、毕业鉴定资料;
(3)对学生的学籍处理情况。
三、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涉密范围及涉密要求
1.学校各项工作中在涉密范围内的电子文档。
2.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要严格执行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核制度和涉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的保密审批制度。
3.计算机信息系统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密管理要有专人负责。
4.计算机系统联网采取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安全保密监控管理等技术措施,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库等不联网。
5.涉密信息和数据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6.机密级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切实做到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